Media+ONE特派員報導
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撤銷委員會近期裁定,駁回一名中國投資者針對韓國政府提出的撤銷仲裁裁決申請。這項判決對韓國政府而言是重大勝利,不僅免除了高達約2641億韓元(約新台幣62億元)的賠償責任,更要求這名中國投資者必須向韓國政府支付約15.1283億韓元(約新台幣3500萬元)的審理費用及其利息。
這起錯綜複雜的案件源於2007年10月,當時該名中國投資者閔先生(音譯)在韓國設立公司,並以專案融資方式,透過友利銀行擔保取得了高達3800億韓元的貸款。然而,由於閔先生的公司未能依照約定償還債務,友利銀行遂依法行使質押權,出售了作為擔保的公司股份。閔先生對此決定感到不滿,隨即向韓國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經過漫長的審理,最終在2017年7月被判敗訴,未能如願。
面對國內法律途徑的挫敗,閔先生於2020年8月轉向ICSID申請國際仲裁,他聲稱友利銀行出售股份的行為以及韓國的民事和刑事司法程序,都嚴重違反了《韓中關於促進和保護投資的協定》(簡稱《韓中投資協定》)。他最初提出的賠償金額令人咋舌,高達約2兆韓元,但在仲裁審理過程中,索賠金額最終縮減至約2641億韓元。
2024年5月,ICSID仲裁庭首次作出裁決,判決韓國政府全面勝訴。仲裁庭完全採納了韓國政府的論點,認定閔先生的投資行為本身就存在違法之處,因此不屬於《韓中投資協定》所應保障的投資對象。當時,仲裁庭也裁定閔先生需承擔韓國政府的法律及仲裁費用,計約49.126億韓元及其利息。
儘管仲裁結果不利,閔先生仍於同年9月再次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理由包括ICSID仲裁庭對《韓中投資協定》及韓國法律的解讀有誤,且在審理過程中未提供充分的申辯機會,以及裁決理由不夠完整。然而,撤銷委員會經過仔細審查後,明確指出仲裁庭對《協定》的解釋合理,並已提供閔先生足夠的申辯機會,且裁決理由清晰明確。因此,委員會最終駁回了閔先生的撤銷裁決申請,為這場長達多年的國際投資爭議劃下最終句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