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a+ONE特派員報導,一宗涉及中國投資者與韓國政府的跨國仲裁案,近日有了最終結果。世界銀行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的撤銷委員會,於9月12日駁回了中國投資者閔姓人士提出的撤銷仲裁裁決申請,這項裁定意味著韓國政府成功免除了一筆高達2,641億韓元(約新臺幣63億元)的鉅額賠償責任。
據了解,此案的起因為閔姓投資者於2007年在韓國設立公司,並透過專案融資方式,以友利銀行擔保取得了3,800億韓元的貸款。然而,由於閔姓公司的貸款未能如期償還,友利銀行依據質押權,將作為擔保的公司股份出售。隨後,閔姓投資者向韓國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於2017年7月遭到最終敗訴。
2020年8月,閔姓投資者轉向ICSID提出仲裁申請,主張友利銀行出售股份以及韓國的民事與刑事司法程序,違反了《韓中關於促進和保護投資的協定》。最初,閔姓投資者請求韓國政府賠償約2兆韓元,但在審理過程中,求償金額已縮減至2,641億韓元。
然而,ICSID仲裁庭於2024年5月做出裁決,判定韓國政府獲得全面勝訴。仲裁庭採納了韓方的觀點,認定閔姓投資者的行為涉嫌違法,因此不符合《韓中投資協定》所保障的投資範疇。當時,仲裁庭已裁定閔姓投資者需負擔韓國政府約49.126億韓元(約新臺幣1.17億元)的法律及仲裁費用,並加計利息。
儘管如此,閔姓投資者仍於同年9月再次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理由包括ICSID仲裁庭對《韓中投資協定》及韓國法律存在錯誤解讀、未給予充分辯護機會,以及裁決理由不夠全面等。不過,撤銷委員會經過審查,最終認定仲裁庭對《協定》的解釋合乎情理,並已提供閔姓投資者足夠的辯護機會,且裁決理由清晰明確,因此決定駁回其撤銷申請。
此一判決不僅讓韓國政府免除了巨額賠償,更裁定閔姓投資者必須向韓國政府支付約15.1283億韓元(約新臺幣3,600萬元)的撤銷裁決申請審理費用及相關利息。此案的落幕,再次突顯了跨國投資與國際仲裁的複雜性與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