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院撤銷「反華」口號禁令!集會自由再掀波瀾

示意圖-韓法院撤銷「反華」口號禁令!集會自由再掀波瀾 示意圖-韓法院撤銷「反華」口號禁令!集會自由再掀波瀾

Media+ONE特派員報導,韓國首爾行政法院於10月2日作出裁定,部分暫停了警方針對「開天節」遊行主辦方「自由大學」所施加的「反華」口號限制措施。法院指出,警方未能在法定期限內發出限制通知,這導致程序上存在瑕疵。然而,法院也特別強調,此項判決並非默許集會或示威中可以出現言語或肢體上的暴力及威脅行為。

「自由大學」這個堅定的保守團體,曾於上月17日向首爾警察廳提交「開天節」集會申請。警方則於同月26日發布限制公告,禁止任何可能引發集體暴力、威脅,或涉及侮辱、毀損名譽以及針對特定種族或國籍的仇恨言論。為此,「自由大學」以嚴重侵犯言論自由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並要求停止執行該限制措施。

法院在審理時指出,依據《集會及示威法》第8條第1款規定,主管警察機關必須在接獲集會申請後的48小時內,發布禁止或限制的通知。如果超過這個時限,除非集會現場直接發生集體暴力、威脅、破壞或縱火等危害公共秩序的緊急情況,否則警方不能對集會的剩餘期間再施加禁止或限制。

因此,法院認為警方在收到「自由大學」集會申請十多天後才發布限制措施,此舉明顯缺乏法律依據。不過,法院再次強調,這次的裁決並不代表允許任何人在集會或示威中進行暴力、威脅等行為。相關法律已明文規定,無論是主辦方、維持秩序人員,還是參與者,都不得從事暴力、威脅、破壞或縱火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此外,針對「自由大學」要求停止執行鍾路警察署所發布的「限制戶外集會」措施,法院則予以駁回,理由是該申請不符合受理條件。

根據法院的這項裁定,「自由大學」將可於3日上午7時至晚間11時59分,在光化門一帶舉辦集會,屆時警方關於禁止「反華」口號的限制措施將不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