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法引爆私密照傳播爭議:誤讀或隱憂?

示意圖-中國新法引爆私密照傳播爭議:誤讀或隱憂? 示意圖-中國新法引爆私密照傳播爭議:誤讀或隱憂?

Media+ONE特派員報導,中國大陸預計於2026年元旦實施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案,近期因其中對傳播「淫穢物品」的規範,掀起一波關於個人隱私與公權力界線的激烈討論。

最初有部分媒體報導,將「向好友發送不雅照片、影片構成違法」作為重點,甚至指出最高可處15日拘留及5000元人民幣罰款。然而,此說法很快遭到中央級官媒的駁斥,稱其為「誤讀」且有「挑動對立情緒」之嫌。

新修訂的法條刪除了原先「利用電腦」傳播淫穢資訊的限制,將範圍擴大至所有「利用信息網路、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此外,新法也特別增訂,若淫穢物品或資訊涉及未成年人,將從重處罰。中國法律界習慣將《治安管理處罰法》稱為「小刑法」,賦予公安部門直接對未構成刑事犯罪的行為施以拘留等處罰,無需經過法庭審判。

針對外界的疑慮,官方媒體引述律師解釋,強調「不雅」與「淫穢」並非等同,後者需經過司法認定。並指出,即使是「點對點」傳播,若被舉報查實,依據原有規定也應受處罰,只是過去極端個案通常不會被追究。官方更批評部分媒體為「吸睛」而「誤讀」法條,製造社會恐慌。

儘管官方澄清,網路社群上仍充滿質疑聲浪。許多網民擔憂,法條文字描述不夠清晰,可能導致執法標準不一,甚至侵犯個人隱私,例如「兩人私聊為何會被第三方看到?」以及「夫妻或情侶互傳私密照是否會被追責」等疑問,都反映了民眾對公權力介入私人空間的深切焦慮。

相較於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和台灣的相關法律對於淫褻、不雅或性影像的認定與懲處均有明確規範,並多由法院或審裁處負責認定,且多半需要經過司法程序。

此次修法除了爭議性的「淫穢物品」條款外,還有其他重點,包括新增對未成年人初次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可執行拘留;以及針對「遛狗不拴繩」導致他人受傷等行為加重罰則。值得一提的是,草案中曾擬新增的「傷害民族感情」行為條文,最終並未被納入決議案。

這場法律修訂所引發的爭議,不僅考驗著公眾對法律的信任,也凸顯了在數位時代下,個人通訊自由與國家治理之間如何取得平衡的複雜挑戰。